郑州市人大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评议意见交办会
来源:本站  时间:2016-12-07 12:42

12月5日上午,郑州市人大民侨外工委召开评议意见交办会,就市人大第二十三次常委会议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评议意见,向市民委进行交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舒安娜、民侨外工委主任沈丕黎、市民委副主任刘佩伦等参加会议。

交办会上,市人大下发了《郑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市民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报告的评议意见》。《意见》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市民委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主题,全面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形成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对今后创建工作,提出了四条评议意见: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二是进一步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保障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扶持;四是进一步提升为少数民族群众协调服务水平。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舒安娜发表讲话。她指出,市民委对待此次评议始终态度积极,工作扎实,对此予以肯定和赞赏。对做好评议意见办理工作,舒安娜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评议意见。评议意见是在多次调查了解、充分评议交流的基础上提出的,凝聚了人大常委会及工作评议组的智慧结晶,对做好民族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市民委要高度重视,积极向市政府汇报,争取主要领导支持,推动整改工作落实。二是落实评议意见要由易到难,实事求是。对于民委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逐条对照评议意见,认真研究解决措施,争取三个月内予以解决。三是要加强协调,有序推进。对评议意见中涉及全局的内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充分说明情况,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落实步骤。对涉及其他部门的工作,要努力争取市政府支持,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共同推进评议意见落实。

就此次评议工作,市民委副主任刘佩伦代表市民委表示:完全接受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并感谢市人大长期以来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支持。市民委将高度重视此次评议,并以此为契机,抓住机遇,立行立改,努力促进民族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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