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省会郑州模式 促进交往交流交融 共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安居乐业美好家园
来源:本站  时间:2016-08-08 17:00

郑州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约6万人,主要来自青海、甘肃、新疆和省内市县,在郑从事清真餐饮、商品销售和零散务工。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积极创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着力加强城市民族工作。

一、立足郑州实际,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

结合省会城市特点,积极探索富有郑州特色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一是建设服务管理组织阵地。市政府出台实施方案,指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设立17个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中心、80个服务站、88个服务点和35个联系点,形成较为完善的组织架构。二是规范服务管理机构职能。搭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培训中心、志愿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和殡葬服务中心等五大平台,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共服务产品,保证他们享受“同城待遇”。三是强化服务管理保障措施。依托郑州市流动人口信息平台,推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信息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联动、区域沟通协作、信息资源共享、矛盾排查调处和督查考核奖惩等五项机制,保障服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落到实处。

二、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引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城市

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一是抓政策宣传,增强共同体意识。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共同目标,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累计培训各族干部群众近5万人次,着力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是抓引导培训,强化主人翁责任。举办18期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政策法规和创业技能培训班,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归属感,增强他们的创业能力、生活信心和主人翁责任意识。三是抓载体创新,营造一家亲氛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利用社区打通城市民族工作“最后一公里”。组织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篮球比赛、随迁子女读书会、亲子运动会等活动,增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融入感和亲切感。

三、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充分发扬“博大、开放、创新、和谐”的郑州精神,热情帮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使他们“进得来”“留得下”“过得好”。一是尊重习俗,落实政策。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加强民族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避免出现拒餐、拒住、拒载等违反民族政策的行为。二是帮扶创业,促其致富。组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赴外地学习饭店管理经验,在拉面馆中积极开展清真餐馆星级评定工作,提升经营服务水平。三是多办实事,解决困难。各部门积极履职、密切配合,房管部门优先为维吾尔族群众解决公租房,教育部门破例为25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办理转学手续,司法部门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民族部门印发《郑州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指南》,帮扶500多名少数民族困难群众。

四、加强矛盾排查调处,共建团结稳定和谐的美好家园

确保民族领域团结稳定,既是郑州自身发展的内在动力,更是省会城市的重要职责担当。一是建立区域性沟通协作机制。民族部门先后与青海、新疆等省区的7个地市建立联系,签订《合作协议》,强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二是架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网格化管理系统,定期排查了解民情,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是实行联动式矛盾调处制度。培养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代表人士,及时发现关注苗头性问题,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和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郑州市将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打造省会郑州模式,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使各族群众在郑安定团结、安居乐业,共同推动郑州国际商都建设,为早日实现各民族共同的“中国梦”作出省会城市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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