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历史沿革
来源:河南省民宗委官方网站  时间:2019-04-18 09:28

西汉末年,佛教传入内地。最初被当作神仙方术一类,流传于长安、洛阳的宫廷贵胄间。东汉桓、灵二帝时(147~189年),西域佛教学者来的渐多,以洛阳为中心,译经传教。

三国时期,曹魏政权一度明令禁止传行宗教,中原佛教仅秘密流行。魏中期,禁令渐为松弛。明帝(226~ 239年)以后,许多印度和西域僧人又来洛阳等地活动。嘉平年间(249- 254年),印度僧昙诃迦罗到洛阳,译《僧袛戒心》1卷,并请番僧担任戒师。甘露五年(260年)颍川人朱士行在洛阳受戒,正式出家为僧。

东晋升平元年(357年)胡僧昙摩羯多在洛阳立戒坛,为竹林寺尼净检等4人授具足戒。后人认为朱士行为中国最早出家的汉僧,净检等为中国最早受戒出家的比丘尼。

后赵时期,西域僧佛图澄(232-348年)得到统治者崇信,号为大和尚。赵王石勒有事必“咨而后行”。至石虎当政,“倾心事澄有重于勒”。诏许后赵各族民人都可以信仰佛教,出家为僧。这是中国历史上统治者首次明令汉人可以出家为僧。《高僧传·佛图澄传》说当时“中州胡(少数民族)晋(汉族)略皆奉佛。皆营造寺庙,相竟出家。”出家入佛的人迅速增加,其中大部分是为了逃避徭役和兵役而遁入空门,佛图澄及其弟子在后赵统治者的支持下,先后共建佛寺893所。由于他们的宣传和活动,佛教在北方民间广泛得到流传。

北魏时,统治者大都把佛教当作“坐致太平”的思想工具而大加提倡。史载北魏皇室中先后有5位皇后出家为尼。奉佛之举,朝野风从。并开始建立各级官方佛教管理机构,设置僧官。景明年间(500~503年),北魏皇室开始在洛南伊阙(龙门)大规模的开窟造像,一时风行。豫西北大小规模10余处石窟的开凿都始于北魏及稍后。同时,修建佛寺之风大兴。宣武帝(499~515年)时,京城洛阳建寺500余座,有胡僧3000多人。至北魏末,境内有寺庙3万余所,仅洛阳城就有佛寺1367所,“招提栉比,宝塔骈罗”,“寺夺民居三分且一。全境僧尼“略而计之,二百万矣”,相当多的僧尼是“假慕沙门,实避调役”的农民。

北齐仍置昭玄寺管理佛教事务,诸帝多崇信佛教。各地大修佛寺,“劳役金巨万计”,全境寺庙4万余所,僧尼200余万人。仅国都邺(今安阳北)就有大寺4000所,僧尼近8万人,致使全国“户口租调、十亡六七”。文宣帝(550~559年)时,尤崇佛教,曾宣布要把国库分为三份,“谓供国,自用及以三宝”。天保六年(555年)“以佛道二教不同,欲去其一”,聚集两教学者当庭辩论,后勒令道士全部剃发为僧,有不服从者,连杀4人才镇服。

北朝佛教盛行时,寺院占有大量社会资产,僧尼享受免除租调和徭役的特权。一些大寺庙往往侵夺佃民,广占田宅。僧侣地主出租田地、放高利贷,巧立名目,大肆勒索。其时各国间征战不断,加在人民头上的徭役、兵役、赋税租调日益沉重,农民被迫逃亡,或投靠豪强以“寄命衣食”,成为奴隶,或“亡命山薮,渔猎为生”,或“绝户而为沙门”。

北朝禅僧活动的最普遍方式为南印度僧菩提达摩(简称达摩)所传头陀行、阿兰若法和聚众禅,基本特征为“游行乞食,少欲知足”,并聚众成群,影响很大。名僧多出身于此。大批流民不断涌进这部分僧侣阶层,游方乞食的队伍日益扩大。与菩提达摩禅法相抗衡的是僧稠禅派。僧稠禅法虽以山居为主,但依靠国主富户,生活奢华,由头陀行转为官禅。皇帝后妃,都可以修得禅道,禅学贵族化,并将禅安于枯寂转向宣扬神异,在社会各阶层颇有影响。北朝佛教中贫富矛盾、流动僧侣同寺院僧侣矛盾、下层僧侣同贵族僧侣间矛盾对立日深,曾多次发生僧人起义。

佛教的畸形发展,严重影响着国计民生。北朝一些官员和学者为治国安邦、维护纲常名教,发表过许多激烈的排佛言论。北周建德三年(574年),武帝下诏禁佛道二教,“经像悉毁,罢沙门道士,并令还民”。寺庙的土地财产没收充国或分赏臣下,成百万的僧侣以及僧袛户、佛图户被编入户籍。这一措施大大增加了北周的财政收入和兵役来源。北周同时释放奴婢,增辟农田,兴修水利,推动了生产发展,减轻了人民负担,国力显著增强。557年,北周灭北齐,改北齐寺庙4万余所为宅第,僧尼近300万“皆复军民,还归编户”。许多僧人逃亡南朝,或避居山野。武帝死后,宣帝继位,取消了禁佛令。

隋唐时期,佛教发展到了鼎盛时期。580年,隋文帝执周政,下诏修复毁废寺院,准许旧时僧、道重入寺观,人民自愿出家。并令各地按人口出钱,营造佛像。长安、洛阳等大都邑,则由官府书写佛经,供置在佛寺中。隋文帝还把大量产业赐给寺院。炀帝时(605~617年)在洛阳上林园创设翻经馆,“罗致译人,四时供给”。宝城(洛阳城内)东南洛水上建翊津桥,通达译场。“天下佛经,大集洛阳”,佛教流传远及四邻诸国。

唐初,佛道并行。二教冲突激烈,宫廷中时常举行佛道对论。武则天时,推崇佛教,谕令“释教宜在道法之上,缁服处黄冠之前。”许多僧人还被授以官爵,白马寺方丈薛怀义,出入宫廷,名赫当世,受封为“新平道行军大总管”、“伐逆道行军大总管”等职;僧人法朗等被封为县公。许多寺院资财雄厚,规模宏大。

安史之乱,洛阳数次被乱军、唐军交替攻占,破坏惨重,同时,邺等地也受到严重破坏。佛教在北方受到摧残,声势骤减。安史之乱后,方镇各置戒坛度僧,税钱充作军费,加之寺院大批私度、伪度僧人,造成避役者的大量增加和官府赋税收入减少。官府虽多次申明不得私度僧尼,但收效甚微。武宗(840~846年)时,“恶僧尼耗蠹天下,欲去之”。会昌元年(841年),废除佛教。会昌五年(845年)敕毁大批寺院,没收田地财产,大批僧尼还俗。至宣宗即位(846年)又恢复佛教。

后周时(950~960年),对佛教严格限制。显德二年(955年)四月,世宗(954~959年)下诏“自今不许私度僧尼,及亲无侍养者不许出家,无敕寺舍并须停废”。又禁止烧身、炼指等术。没收的大量废寺及民间保存的铜像,毁以铸钱。

宋代,中央集权的统治更趋强化,封建主义从思想意识的各方面得到加强。国家设立译经院(后改为传法院)重兴佛教译经事业,并派出多人到西域寻求佛书。印度、日本、朝鲜等国家也多次派遣使者与北宋王朝进行佛教交流。

元代,对宗教采取优容政策,尤其扶植佛教,设宣政院掌管佛教。朝廷把大量田地拨给寺院,各级官府设天禧宗禋院、总管府、提举司或提领所,专管寺院田地。寺院经济实力雄厚。军政界起用大量僧人,许多僧人被封有爵位,社会地位极高,官府也不得不惧让。政府曾规定:“凡民殴西僧者、截其手;詈之者,断其舌。”元初,洛阳白马寺住持、女真族僧人龙川被封为“扶宗宏教大师”,“司空护法大师”等,并兼管江淮一带僧务。他与朝廷权贵多有来往,有“龙川大士僧中雄”之誉。少林寺方丈福裕为元世祖钦命,死后封“晋国公”。成宗时(1295~1307年),洛阳白马寺住持文才被封为“真觉国师”。

明代,严格控制佛教,设善世院统理僧务,限定佛教产业。嘉靖、万历年间,官府多次毁除佛寺、佛像、佛骨、佛牙诸物,严格限制修斋、戒坛及私度等。佛教在形式上走向衰微,儒、释、道三教会同的趋向日渐明显。河南许多寺院中出现了反映儒、道的壁画和偶像。

清代对佛道二教控制滋蔓。清初,官府把发放度牒作为一项经济收入掌管,遇到灾荒,往往滥发。乾隆十九年(1754年),取消官给度牒。清道光以后,国势衰落,各地寺庙、僧尼也渐少。清末,河南省境内庵堂寺院900余座,大寺庙不超过百人。

辛亥革命以后,中华佛教总会领袖太虚法师提出进行“教理革命,教制革命,教产革命”的口号,倡导开展“佛教复兴运动”,建立新的僧团制度。河南佛教界一些上层人士积极响应,多方活动,极力复兴佛教。

1927年,河南省政府主席冯玉祥提出“改造庙宇,兴办学校”的号召,下令各地“破除迷信”;改开封相国寺为中山市场,寺产没收或拍卖;寺内碑文、匾额、佛像多被焚毁;古钱、瓷器、书画、木器、丝绣等文物和工艺品被移交给河南省民族博物院;寺僧50余人,每人发给大洋10元,即日遣散。随之各地先后成立了庙产清理委员会。其时,镇平菩提寺监院玉普、淅川香岩寺方丈润斋等人到南京向国民政府请愿,要求保留一部分著名寺观,得到批准,因而洛阳白马寺、登封少林寺、镇平菩提寺、淅川香岩寺、南召丹霞寺等少数著名寺院得以保留。其余中小庙宇多被拆毁,较大者及在城镇者改为小学校,或由机关占用。僧尼多还俗或外逃,人数骤减,佛教活动一度停滞。

20世纪30年代,河南省境内佛教寺院活动渐有恢复。各地佛教界联合成立了佛教联合会,并先后在开封、郑州、信阳、许昌、禹州等地成立了佛学社、佛学院,以传播佛教,培育佛才,并有组织地参与社会活动。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全省有寺院485座,僧尼1500余人,分布遍及全省。一些大寺院还有相当的产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因连年战乱,山区的大寺院多与兵匪有交往,加之近代以后,佛教界为了扩张振兴,吸收了一些会道门参加,人际关系混乱。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土地改革,没收了寺院的大部分土地田产,分配给农民。居住在乡村和城镇郊区的僧尼与当地群众同样分得了土地。在自愿的前提下,人民政府组织有劳动能力的僧尼进行生产劳动以自养,城郊和乡村僧尼多从事农业生产;还有一些兼营行医,烧窑、养羊、卖柴等副业;城市僧尼则多依靠房租收入生活,有些兼营小手工业、商贩或行医;有一部分僧尼参加了社会工作。同时政府还多次拨款修葺白马寺、相国寺等著名佛寺,并扶植、救济部分僧尼的生产生活。1956年农业合作化运动开始,政府对仍从事个体生产的宗教人员凡具备入社条件、又自愿要求入社的,吸收到一般群众组织的生产合作社或者由宗教界人士组成的生产合作社中去,不愿入社的允许进行个体生产,保持生产自养性质。城镇中从事手工业和副业生产的僧尼,可根据本人意愿参加公私合营、进行个体生产或参加其他的合作社。

60年代初,河南省有宗教活动的寺庙62处,僧人234名,比丘尼89名,居士79名。至1964年,有僧人145名,比丘尼50名,主要分布于开封佛学社、洛阳白马寺、登封少林寺、宝丰香山寺、罗山灵山寺、镇平菩提寺、襄城乾明寺、桐柏朝阳寺和浚县大伾山、浮丘山。

“文化大革命”期间,寺庙内藏经、文物、牌匾大郊分被没收、焚毁或砸烂。河南各处僧尼几乎都被赶出寺庵、一些人遭批斗,佛教活动基本停止。一些著名寺院由文物或园林部门接手管理。70年代初,一些僧尼陆续返回寺庙,暗自恢复了部分宗教活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政府重申宗教信仰自由政策。1981年起,佛教活动逐步恢复正常。

1980年12月,开封白衣阁僧人释净严赴北京参加中国佛教协会第四届代表会议,并当选为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1981年,召开了河南省佛教座谈会,净严在会上传达了中国佛教协会第四届代表会议精神。河南佛教界开始进行成立省佛教协会的筹备工作。1983年10月,在郑州成立了河南省佛教协会及省佛协理事会。此后,佛教活动较集中的地、市、县也陆续成立了佛教协会。随着宗教政策的落实和深入,各地佛教组织和寺院逐步制定、完善了关于佛教活动、寺院管理、僧人收徒、奖惩条件、遵纪守法、爱国爱教的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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