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民生服务事项中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的通知》(郑政[2015]44号)文件要求,自2015年11月1日起,在办理寺观教堂外其他固定处所的设立审批事项中,不再要求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特此公告
郑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郑州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
2015年10月28日